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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實際談談大學生如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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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量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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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政府公開的信息包含哪些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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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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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企業網站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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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需要在什么樣的網站上發布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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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務公開內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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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實際談談大學生如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什么是公德?社會公德是公民道德建設的主要內容之一,是全體公民在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其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社會公德在維護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會穩定方面起了突出的作用,成為公民個人道德修養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現。社會公德教育已經稱為當前影響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而學校是進行系統道德教育的重要陣地,所以大學生的社會公德是備受社會關注的焦點。 一、當前中國大學生社會公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從總體上看,當代大學生的社會公德意識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大多數學生具有較強的社會公德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他們熱愛祖國,關心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熱心公益活動,樂于助人,能夠在行為層面上很好地踐行社會公德,這是當代大學生的主流。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大學生的社會公德意識淡薄,甚至漠視社會公德,只講個人享樂,無視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社會公德意識淡化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各種通訊工具越來越科技化、人性化,但這些高科技產品也引起了現代大學生的社會公德意識的淡化,比如上課打電話,以及一些“網絡流氓”事件,其次有的學生對愛國、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等觀念不以為然,忽視自己的公共形象,缺乏應有的公德意識,如不注意公共衛生,亂扔廢物;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吸煙、打架等也時有發生;不珍惜公共財物甚至破壞公共財物現象也隨處可見;參加集體活動時特立獨行、滋擾活動秩序等等。 2.社會公德行為失范由于應試教育的影響,一些學校片面追求高升學率,忽視學生道德教育,造成一些學生知識水平高但道德觀念缺失。清華大學的學生劉海洋在動物園為驗證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竟然向狗熊潑濃硫酸,這就是典型的社會公德失范的例子。 德國大詩人但丁說過:“道德常常能填補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卻永遠填補不了道德的缺陷。”對于當代大學生來講,只注重文化知識的學習而忽略思想道德建設,并不能成為社會所需要的人。當前,大學生社會公德意識缺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1.社會環境的負面影響 整個社會尚未形成優秀的社會公德氛圍和遵守社會公德的習慣,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公德體系。大學生是一個最敏感和富有活力的社會群體,同時思想又未完全成熟,社會上的不良風氣會迅速感染他們。有些大學生價值主體唯我化、價值取向世俗化、價值評價利己化,社會公德意識淡化,社會公德作為一種精神力量對大學生的行為約束力也相應弱化了。 2.學校教育的缺陷 之前也談論到了學校教育對社會公德教育的淡化,學校只注重學生的成績好壞,并以此來評價學生素質的高低,從而造成了偏重知識的傳授忽略學生社會公德教育的問題。2.家庭教育的缺失學生從小到大成長過程中,家庭教育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現今獨生子女的社會中,孩子成為家庭的“核心”,家長對孩子的溺愛嬌寵對孩子的德育教育也是一種不良影響。讓孩子產生一中“唯吾主義”。此外,許多家長只注重孩子的學習成績、只關心孩子的日常生活,忽視孩子的社會公德教育,普遍存在重智力輕德育的傾向。更甚者,也有許多家長擔心孩子在外面吃虧,灌輸孩子一些違背社會公德的教育思想,無形中給子女形成了一種負面的示范作用。以上種種,使得孩子以自我為中心,不懂得尊重別人,同時缺乏責任感。 4.網絡文化對社會公德的沖擊 “誠實守信,文明禮貌”等專屬于社會公德的內容在網絡文化的“熏陶”下,變得扭曲,甚至變得和原來相反,網絡文化滲透到公眾的行為中就引起了大學生無視社會公德的現象。5.12地震使全國人民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在默哀的三天期間,網絡游戲以及其他所有的娛樂性網站停止運營,這就引起了廣大網民的極大不滿,更有甚者,有個女生竟然在網上公開發表言論,說一些刺激地震災區的話語來“泄憤”,這就是長期經過網絡文化“熏陶”下的“新一代學生”。有一項調查表明:大學生作為社會主義未來接班人的主干群體,80%左右的被調查學生具有較高的社會公德意識;僅有10%的學生社會公德意識薄弱,而剩下的同學的社會公德意識“時隱時現”。那么我們應該為這個社會做些什么,以此來提高那些意識薄弱的學生的社會公德意識呢?以下有幾點對策: 1.優化社會環境,形成良好的社會公德氛圍 2.改革、創新社會公德教育的內容和方法,從家庭到學校,再到社會逐步進行改革 3.不斷提高教育者整體素質 4.維護網絡文明,提倡綠色網絡,堅持文明上網,做到正確的使用網絡工具。 “公德是眾德,需要你做的那一點。”你我連起手來,共同為美化社會文化環境獻出自己的一份力。從現在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自覺地以社會公德規范自己、約束自己,從而推動精神文明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量刑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17日 14時05分 來源:新華社 【字體:大 中 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目 錄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第二章 管 轄 第三章 回 避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 第五章 證 據 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七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八章 期間、送達 第九章 其他規定 第二編 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 第一章 立 案 第二章 偵 查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訊問犯罪嫌疑人 第三節 詢問證人 第四節 勘驗、檢查 第五節 搜 查 第六節 查封、扣押物證、書證 第七節 鑒 定 第八節 技術偵查措施 第九節 通 緝 第十節 偵查終結 第十一節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 第三章 提起公訴 第三編 審 判 第一章 審判組織 第二章 第一審程序 第一節 公訴案件 第二節 自訴案件 第三節 簡易程序 第三章 第二審程序 第四章 死刑復核程序 第五章 審判監督程序 第四編 執 行 第五編 特別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第四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附 則第一編 總 則第一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 第五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于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第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第九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應當為他們翻譯。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雜居的地區,應當用當地通用的語言進行審訊,用當地通用的文字發布判決書、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照本法實行人民陪審員陪審的制度。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對于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適用本法的規定。 對于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我國司法機關和外國司法機關可以相互請求刑事司法協助。第二章 管 轄 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第五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接到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發現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的,應當進行調查核實。對于確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法庭調查。 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對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依法予以排除。申請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的,應當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七條 在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法庭調查的過程中,人民檢察院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證明。 現有證據材料不能證明證據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請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偵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出庭說明情況;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關偵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出庭說明情況。有關偵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也可以要求出庭說明情況。經人民法院通知,有關人員應當出庭。 第五十八條 對于經過法庭審理,確認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對有關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第五十九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第六十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第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二條 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采取保護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第六十三條 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七十三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第七十四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五條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六條 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你知道政府公開的信息包含哪些內容嗎?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在建設公開透明的政府,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方面帶來深刻影響。按條例規定: 第二章 公開的范圍第九條 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第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第十二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第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第十四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 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行政機關對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目前除中央政府門戶網站在第一時間對外發布中央政府的重要信息外,全國80%的縣級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門都建立了門戶網站。此外,74個國務院部門、單位和31個省(區、市)政府還建立了新聞發布和發言人制度。
什么是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就是負責政府信息化正常運轉的政府職能機構。 政府信息化是指主要為了迎接信息的到來,利用信息技術、通訊技術、網絡技術、辦公自動化技術,對傳統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進行改革。主要是相對于商務信息技術。 縣(市)級的政府信息化辦公室的職責一般如下: 1、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市)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文件; 2、負責全縣(市)信息化的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 3、負責全縣(市)統一的政府網絡平臺建設,整合各部門信息資源,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步伐,促進各個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 4、負責縣(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建設管理和各單位信息網的主頁制作、更新,并為各單位的子網站建設提供技術支持; 5、對財政性投資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審查; 6、負責全縣(市)信息產業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7、負責全縣(市)信息化安全監管以及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 8、 負責全縣(市)信息資源規劃開發工作; 9、負責全縣(市)信息化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培訓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完整的企業網站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以下是比較完整的企業網站內容,你可以根據自己企業酌情處理。公司動態 企業或行業新聞這些內容應該出現在主頁,用戶一進來就可以看到,這是保持您的網站持續更新的最好的方法,您的新產品,新業務,展覽計劃,促銷活動,本行業的新聞,市場觀察,產品路線圖等等,通過這些新聞動態,讓用戶時刻覺得您的企業充滿活力,您的業務在持續發展。您可以使用企業 Banner 圖片的形式,將最新動態制作成吸引人的圖片,動畫,微軟的網站每隔幾天就會用一些非常清新的 Banner 圖片展示他們企業動態。團隊信息 一定將您的團隊資料發布到網上,如果一個用戶對您的產品感興趣,他對您的團隊也會充滿好奇,為什么不滿足他們,同時,如果能親眼看到產品團隊,很多用戶會打消對您的產品的疑慮,團隊信息可以增強您產品的透明感。團隊信息可以包括團隊的教育背景,行業經歷,專業造詣以及他/她在團隊中所起的作用。如果您的團隊成員有自己的博客,也可以提供他們的博客鏈接。您的產品或服務,這是企業網站必不可少的,產品和服務信息要足夠詳細,事實上您在這方面的內容投入應該永不停息,只要您的產品在改進,新產品在開發,新服務在開拓,您就應該隨時將這些新的內容展示給用戶。產品資料包括產品規格,特點,在同類產品中的優勢,劣勢,產品的尺寸,材質,包裝,價格(或者至少是價格范圍),圖片,生產周期,不要等用戶打電話來問,您應該讓用戶直接在網站上了解到您以為需要在電話中才能說清的東西。服務與支持 企業網站越來越成為企業提供服務與支持的中心,您在電話中向用戶反復解答的各種問題,都應該在服務與支持中體現,這可以使用戶在 24 小時之內隨時獲得幫助。服務與支持內容可以包括產品文檔,使用技巧,疑難排解,安裝與維護說明等等,企業應當不斷積累服務與支持方面的內容,并對這些內容組織,整理,規范,形成完整的產品知識庫,這可以顯著降低人工支持的成本和壓力。公司的產品或服務的擴展知識 除了常規的產品知識,您還需要對這些知識進行延伸,您可以通 過專業文章,白皮書等方式,發表您在行業中的造詣,擴展知識可以提高您的企業在行業中的權威并贏得話語權,這些內容需要有一定的見地,能贏得行業認可,您也可以將這些文章在別的媒體發表,并提供對您網站上類似內容的鏈接,這也是提高您站點 SEO 排名的最好的途徑。產品的購買和促銷信息 要讓最終對您的產品動心的用戶知道如何去購買您的產品。您可以提供您在各地的經銷商的詳細聯系方式,您的專賣店的地址,電話,交通,營業時間,您的產品的訂購細節,指導價格,付款方式,派送或發運方式,這些內容需要精確,細致,這些內容的消費者即將成為您的正式用戶,是您前面苦心經營的結果,絕對不應該在這里讓他們走掉。網站幫助信息 現在很多客戶在 追求網站設計上的美感的同時,忽略了用戶的瀏覽習慣,讓人摸不著頭腦,對一些界面不是很明顯的網站,應該包括方便的幫助信息,幫助用戶使用您的網站,這些幫助信息應當非常及時,您在不知所措地時候,能立即找到。一定不要象傳統軟件那樣,將所有幫助信息編譯到一個龐大的文件里,讓用戶自己找,幫助信息應當就在使用現場或附近。常見問題及解答(FAQ) FAQ 內容應該放在非常顯眼的位置,FAQ 是幫助用戶迅速上手的最佳途徑,因為 FAQ 是絕大多數人關心的問題及解答,有經驗的用戶來到一個新企業網站會直接去找 FAQ 以便迅速了解他/她想知道的東西,因為絕大多數用戶沒有耐心去一頁一頁地瀏覽您的內容,他們會看看其他人都問過什么,以及您是怎么回答的。職位空缺與招聘信息 如果您曾被評為最佳雇主,將招聘和職位空缺信息放到自己的網站,比放到專業招聘媒體也許更有效,能主動到您的網站尋找工作機會的人必定對您仰慕已久,您應當重視這些有心人。專用于大客戶和合作伙伴的內容 您可以在網站上開辟專門的區域,供您的 VIP 客戶或合作伙伴使用,您可以為不同客戶提供個性化內容,這種服務體驗是非常讓客戶舒心的,我的一個 Comsharp CMS 客戶便在他的網站上為大客戶建立了一個訂單跟蹤系統,每個客人的每份訂單,都發布在上面,包括訂單日期,產品,金額,運期,裝運資料,裝運單據副本,付款情況,一目了然,每個客戶只要使用他們自己的帳戶登陸,就會看到自己所有訂單的執行情況。我另有一個 Comsharp CMS 客戶從事工藝禮品出口業務,他們的產品針對不同市場,他為不同市場的客戶提供了不同的產品目錄區,客戶登陸后,只看到與他們相關的產品資料,不僅節省了時間,還避免了競爭對手對機密資料的竊取。如果您是上市公司,您應該公開上市資料 您的股東,董事會成員,您的股份分布,股票價格,財務報告,利潤,分紅等等資料,上市公司需要透明感,您需要將這些必須對股東公開的資料發布到網站上,并隨時更新。
招標公告需要在什么樣的網站上發布才符合規定
各地政府性質網站,比如,交通類的 有各地的交通廳什么的,再有就是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發布公告后會有網站 的發布回執,這個就可以證明。
2016年政務公開內容包括哪些
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今年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要求,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不斷增強公開實效,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助力深化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設。 一、圍繞深化改革推進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要在全面公開省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基礎上,大力推動市縣兩級政府工作部門全面公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展示,及時動態更新,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做好國務院部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審批、職業資格等事項的公開工作,重點公開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以及清理規范后保留為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國務院審改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市場監管公開透明。圍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實行“陽光執法”。重點推進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旅游市場、知識產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加快推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撤銷,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和企業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通過該系統進行歸集并公示。(工商總局牽頭落實)積極做好各級政府網站與“信用中國”網站的連接工作,推動信用信息互聯共享。(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三)推進政務服務公開。制定出臺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逐步實現服務事項在線咨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國務院辦公廳牽頭落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國務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年內要制定完善具體辦法,組織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落實)推進面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公開戶口遷移政策,明確戶口遷移程序和具體要求;公開居住證申領條件及程序、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等信息。(公安部會同相關部門落實) 二、圍繞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經濟社會政策公開透明。以穩定市場預期為目標,加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方面的政策公開力度,及時公布支持“雙創”、培育發展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深挖內需潛力、優化產業結構、擴大對外開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擴大傳播范圍,提高知曉度。對公開的重大政策,要分專題進行梳理、匯總,通過在政府網站開設專欄、設立微博微信專題、出版政策及解讀匯編等方式集中發布,增強政策公開的系統性、針對性、可讀性。(各地區、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開。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情況的公開工作,公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內容,明確政府發揮作用的職責邊界,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試點過程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調整事項、依據和結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方便公眾查閱。負面清單調整時,要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落實) (三)推進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圍繞鐵路、國家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衛生、文化事業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工程,做好審批、核準、備案、實施等信息的公開,加大在線監測、項目稽察、執法檢查等執法信息的公開力度,以公開促進公共產品供給質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信息公開的試點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關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的范圍、程序、標準等。(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落實)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信息公開,公開政府和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項目實施情況等內容,激發社會資本的參與熱情。(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研究起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的意見。推動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透明運行,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公開和信息資源共享。建設國家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在全國范圍內互聯互通。(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五)推進減稅降費信息公開。加大對支持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創業、兼并重組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新媒體的主動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傳播率。(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落實)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標準等,公開對清單之外亂收費、亂攤派等行為的查處結果。具體執收單位要在收費場所公示收費文件依據、主體、項目、范圍、標準、對象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六)推進國有企業運營監管信息公開。依法依規公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有關情況、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查情況等。推動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產權交易、增資擴股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和結果公示。及時公開中央企業改革重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財務狀況、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國有企業信息公開有關制度,啟動公開試點工作。(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公開 (一)推進扶貧工作信息公開。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政策、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各地區要公開年度減貧責任書、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行動和專項工程信息及落實情況。貧困地區要建立扶貧公告公示制度,確保扶貧對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監督。指導督促相關社會組織全面及時公開扶貧捐贈信息,提高社會扶貧公信力和美譽度。(國務院扶貧辦牽頭落實) (二)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增強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公開信息的到達率。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方面,重點公開城鄉低保對象人數、特困人員人數、低保標準、補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醫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人次數、資金支出等情況;臨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對象的戶次數、救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做好減災救災信息公開,定期發布全國核定災情、救災工作進展、救災資金物資調撥使用等情況。(民政部牽頭落實) (三)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公開。加大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的公開力度,推動公開相關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強面向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就業專項活動的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就業供求信息,進一步做好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錄信息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的發布工作,擴大就業信息服務的受眾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落實) (四)推進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做好棚戶區改造政策及相關任務完成情況信息公開工作,主動發布和準確解讀政策措施,積極引導棚戶區居民參與改造,為棚改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強化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公開,提高工作的精準化水平。深入推進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落實) (五)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加大全國重點區域及主要城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公開力度,細化公開空氣質量預報、城市空氣質量指數范圍、空氣質量級別及首要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和建議措施等內容。推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自2016年起地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每季度應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推進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督導檢查建設單位公開環評信息。(環境保護部牽頭,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落實) (六)推進教育、衛生和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做好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反饋意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進展和實施成效等公開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序、內容、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地方高校財務信息公開。(教育部牽頭落實)推動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健全公開目錄。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標準以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等公開工作,繼續加強對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讀。加強法定傳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開。(國家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做好食品藥品監管信息、抽檢抽驗信息的公開工作,及時發布處罰信息、消費警示信息和產生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牽頭落實) 四、圍繞助力政府建設推進公開 (一)積極推進決策公開。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縣兩級政府要積極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擴大公眾參與,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推行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各地區、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提出的重要事項,特別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進一步加大對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獎懲情況的公開力度。(各地區、各部門負責落實)深化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的公開,以公開推動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促進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實。(審計署牽頭落實) (三)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在做好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的同時,重點推進省、市、縣三級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預決算公開,公開內容應包括本單位職責、機構設置、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機關運行經費等情況。除涉密信息外,部門預決算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縣、鄉級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序、資金分配結果等。(財政部牽頭落實) 五、圍繞擴大政務參與加強解讀回應 (一)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出臺重要政策,牽頭起草部門應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并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于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法規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應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帶頭宣講政策,解疑釋惑,傳遞權威信息。省級政府、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的國務院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內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強專家庫建設,為專家學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發揮專家解讀政策的作用。要針對不同社會群體,采取不同傳播策略,注重運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特別要重視發揮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定向定調”作用,及時全面準確解讀政策,增進社會認同。 (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各地區各部門要組織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務輿情監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范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認真研判處置,及時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三)更好發揮媒體作用。各地區各部門要善于運用媒體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方面信息,要統籌運用媒體做好發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發布后,要注重運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時段及時報道解讀。出臺重大決策部署,要通過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媒體通氣會,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接受訪談等方式,做好發布解讀工作。暢通媒體采訪渠道,創造條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有關重要決策會議。注重加強政策解讀的國際傳播,擴大政策信息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六、圍繞增強公開實效加強能力建設 (一)提高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標準化水平。選擇部分地方、部門開展政務公開負面清單試點工作。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工作。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建設,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提升主動公開的規范化水平。積極做好部門規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結果公開工作。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公開的審查,定期對不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審,確保應公開盡公開。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 (二)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制定出臺全國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增強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功能。加強政府網站數據庫建設,著力完善搜索查詢功能,提升公開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眾獲取。強化與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增強信息傳播效果。辦好政府公報,著力提升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發布質量和時效,并做好網上發布工作,發揮好標準文本的指導和服務作用。加強政府熱線電話管理,鼓勵開展政府開放日、網絡問政等主題活動,增進與公眾的互動交流。 (三)提高政務公開隊伍專業化理論化水平。各地區各部門要圍繞3年內對全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的要求,制定業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分級分層組織實施。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要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增強專業素養,強化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確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對外公布。政務公開工作尚未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的,年內應予納入,所占分值權重不應低于4%。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要點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有牽頭任務的部門還要加強對本系統的工作指導。國務院辦公廳將對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并公布評估結果。